辽自营委发【2024】5号(营口综合保税区落实《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等文件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4-10-15  来源:  点击量:

一、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支持综保区外贸保稳提质

1.对企业在营口综保区因保税贸易所发生的进出口环节费用给予不超过50%比例资金支持。单户企业支持上限不超过200万元。

2.对于新落户营口综保区围网内的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外汇结汇单等相关凭证、进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按其当年发生的企业开办费用给予不超过30%比例资金支持,单户企业支持上限不超过5万元。

(二)支持综保区企业创新发展

1.对于综保区内新获批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新获批为各类省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同级不同类的企业研发机构不重复奖励。

2.对于综保区内企业起草国家标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参与起草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民币;起草行业标准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民币,参与起草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民币。

3.对于综保区内首次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人民币;复审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民币。被评定为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人民币。获批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优质外汇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用工、社会效益等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

2.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申请企业承诺书(见附件一)。

5.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

6.企业项目投入费用有关支付凭证和发票、企业结汇凭证(复印件,申请支持综保区外贸业务保稳提质方向资金企业提供)。相关票据金额应符合市场规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可多张,复印件,申请支持综保区外贸业务保稳提质方向资金企业提供)。

8.相关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支持综保区企业创新发展方向资金企业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相关说明

1.用于“支持综保区外贸业务保稳提质”方向的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若申请资金超过该支持方向的支持金额上限,则按照“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资金申请总额”的比例进行兑现。

2.对于非美元结算的企业,按政策试行年度该币种首次、末次进出口申报时区间平均汇率,核算美元申请兑现。

3.本政策试行期限内,若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废止,本政策相关内容将随之调整或废止。

4.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政策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所有。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一:

项目申请企业承诺书

申报企业全称

申报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注册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手机

申请企业(单位)郑重申明如下:

1.本企业(单位)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已取得申报项目中要求的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2.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4.本企业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5.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和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若由授权人签署,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附件二:

项目申报表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企业全称(公章)

注册地

注册时间

主要业务

从业人数

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海关编码

项目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当期保税业务进出口值

申请支持金额

申请费用

明细

支持综保区外贸保稳提质方向

费用及明细

支持综保区企业创新发展方向

费用及明细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文件:

《营口综合保税区落实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等文件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营口综合保税区落实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等文件实施细则(试行)》-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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