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委托开展产品质量检验的需求说明

发布日期:2025-10-20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一、服务内容:依据国家标准GB/T 6719-2009《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的3条玻璃纤维滤袋开展产品质量检验。

检验项目如下:滤袋产品厚度;滤袋产品标重;滤袋产品断裂强度;滤袋产品透气量;滤袋产品高温特性(240℃)。

二、预计工作天数:30天。

三、服务费上限:1.55万元。

四、报价有效期:1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0日10时2025年10月21日10时)

五、拟选取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营业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获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资质;

3、具备相关检验资质。(提供CMA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命名为“关于自贸区营口片区委托开展产品质量检验的报价”。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附件所示的报价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报价文件中应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扫描报价文件原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5、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刘文鹏

联系电话:0417-6655218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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