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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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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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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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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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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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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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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共享会议室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贸区营口片区(高新区、综保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 》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满足企业对大型会议场地的需求,降低企业举办活动的成本。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共享会议室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工作目标。提高园区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会议环境,提升园区整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二是企业需求分析。企业日常举办大型会议、人员培训、客户和经销商接待等活动时,对会议室的规模和人数都有要求,大部分企业自身没有容纳百人以上的阶梯式会议室,需要向酒店等机构支付费用租用会议场地,且部分场地距离企业路程较远,通过设立园区共享会议室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大型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
三是共享会议室基本情况。企业服务中心大楼报告厅面积600平方米,最多可容纳 245人,配备音响、灯光、LED显示屏等设备。
四是服务对象和开放时间。服务对象为园区内所有企业,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是预约方式。采取线上线下预约方式,利用“自在营”数字政务服务平台预约,支持 PC 端、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预约使用会议室。预约时企业需填写会议主题、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参会人数等信息,同时需签署承诺书。企业提出预约申请后,经由帮扶部门对会议内容、形式和时长进行审核后,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若用户需要调整会议时间或取消预约,需提前告知帮扶部门和办公室。如企业预约时间与国家、省市重大活动产生冲突或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使用,企业需配合调整会议时间。
六是服务保障机制。企业帮扶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企业使用共享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内容,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室使用时间,安排服务保障工作。如遇特殊事项需向相应部门审核报备方可举办的活动会议,企业需要报备通过后,再进行预约。
七是其他事项。企业使用共享会议室举办活动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并签订承诺书。
辽自营委发【2025】6号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共享会议室工作方案
解读联系人:宋宁
联系电话:0417-6655160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