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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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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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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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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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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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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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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实施方案》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企业经营环境,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区建筑业生产活动成果,强化对我区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保持全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做法
(一)鼓励建筑业企业落户我区
1.在我区落户的建筑业企业,根据营口片区最新政策给予奖励。
2.鼓励特定资质入辽建筑业企业在我区成立子公司,达到一定条件可从其母公司资质类别中按照子公司实际达到标准等级进行认定。
3.建筑业公司相关人员可由母公司调入,在母公司注册期间完成的业绩,可作为子公司在我区申请资质时的企业业绩予以认定。
4.对迁入我区的外埠特定资质企业或将外埠特定资质分立到我区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认可原注册地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二)鼓励在营口地区承接项目的外埠建筑业企业在我区注册成立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或直接发包承接营口地区项目的外埠建筑业企业,鼓励其在我区成立子公司,一方面同意母公司、子公司及建设单位签署三方协议,约定各自职责;另一方面子公司资质授予、独立承接项目后给予一定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营口片区管委会主导的提升建筑业企业经营环境工作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监督考核等有关机制。
(二)建立公开和宣传解读机制
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广泛深入宣传“提升建筑业企业发展”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增进社会公众的了解和支持。
解读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解读联系人:郭峰
联系电话:0417—6655196
相关文件:关于公开征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实施方案》草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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