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人力资源服务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3

一、 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在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前提下,提出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在国家“证照分离”改革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对除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以外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二、主要做法

(一)扩大备案范围

将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申请人提出备案申请,行政审批部门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其备案并出具备案回执。

(二)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缩减申请材料

将原《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草案、场所使用证明、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复印件6项材料,缩减至《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申请表》、场所使用证明、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复印件3项材料。

(三)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奖信惩必

行政审批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加强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监督检查等情况,结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做好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投诉举报、有关部门书面告知或监管部门检查发现,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把用人单位、个人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和失信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对失信企业实施信用约束,不再适用备案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培训指导工作

委内涉及部门需严格落实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此项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网上公布审批流程、申请材料等,发布一次性告知书,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相关帮扶部门帮办、代办人员有义务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同时监督管理部门将企业的履诺情况反馈给审批部门,避免行政审批和监管执法出现脱节现象,形成宽进严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新模式。

(三)健全信用管理机制

结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活动,树立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典型,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强化社会责任。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注重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自律和协调作用,通过行业协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四)强化宣传引导力度

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并将办事指南在政务服务网站公示。及时总结该项改革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逐步完善改革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最大程度放大改革活力和效应。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实际审批中总结经验,推陈出新,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的风险程度,不断扩大本创新举措的适用范围,最大限度的为企业松绑减负,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同时加强企业自身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建设,通过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完善市场管理和营造诚信健康的营商环境。

解读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 : 李汪海

办公电话: 0417--6655043

政策文件:辽自营委发【2022】10号(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人力资源服务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