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综保单元局部地块(综合保税区地块局部)修改方案》编制项目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说明
发布日期:2026-04-30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一、项目工作内容
1、现状调研
发挥测量资质优势,现场踏勘访谈等方式,对规划范围(东至静海路、西至规划3号路,南至巡关路,面积约5.50公顷)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理清现状道路交通条件、自然环境概况,深入了解该片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已建设用地、未建设用地以及规划预留用地等,确保调研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从而为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提供坚实的基础。
2、规划核实
发挥规划资质优势,梳理既有《营口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资料,梳理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划管控要求,保障宏观上位法定规划的顺利传导。
分析片区的功能定位、产业发展趋势以及与周边区域的联动关系,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收集相关政策法规、上位规划文件等资料,确保规划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导向和规划要求。
3、意见征询
征询自贸区委内各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水利、环保等规划相关部门意见,将合理建议措施融入设计方案,提高规划方案的实施操作可行性。
4、方案设计
发挥规划综合实力优势,成立专业设计团队,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营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和主管部门意见,开展《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综保单元局部地块(综合保税区地块局部)修改方案》的方案设计工作。涵盖用地情况、道路交通、市政设施、规划管控、论证分析等方面的规划内容。
(1)用地情况
用地情况部分需全面调查和描述修改地块的现状特征及周边环境,确保内容基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总体规划》和《营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具体包括:详细记录修改地块的现状情况,如土地用途、建筑分布、地形地貌、现有设施及历史演变;同时分析地块周边用地情况,涵盖邻近区域的用地类型(如居住、商业、工业等)、开发强度、公共空间布局及潜在冲突点。所有信息应通过实地勘察、GIS数据比对和主管部门意见整合,形成清晰、客观的描述,为后续规划修改提供基础支撑。
(2)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规划应充分结合地块与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优化出入口设置,提升与周边主次干道的衔接能力。应根据地块功能定位,合理配置交通设施用地,统筹考虑货运交通、公共交通、非机动车及步行系统的布局,确保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同时,应结合交通流量预测与停车需求分析,科学配置停车设施,提升交通组织效率。在规划实施层面,应注重与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的联动,预留智能化交通设施接口,推动智慧交通建设,实现交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与绿色出行导向。
(3)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规划应以提升区域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为目标,围绕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系统进行全面统筹与优化布局。应结合地块功能特征与开发强度,测算各类市政设施的承载能力与服务需求,科学配置设施用地与管网系统,确保各类设施布局合理、容量充足、运行安全。重点加强与城市主干管网系统的衔接,提升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应积极推进海绵城市理念,结合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建设,提升地块的生态韧性。在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绿色低碳建设要求,鼓励采用新能源、节能设备和智能化管理手段,推动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转型。
(4)规划管控
规划管控应以保障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与长效性为核心目标,构建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的管控机制。应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核心控制指标,并结合片区发展需求,探索弹性引导与刚性约束相结合的管控方式。鼓励在规划中引入城市设计导则、开发图则等工具,提升对空间形态、公共空间、界面控制等方面的引导能力。同时,应建立与规划审批、土地出让、建设管理等环节的协同机制,强化规划成果的传导性与落地性。在实施过程中,还应结合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一张蓝图”管理,实现全过程、全周期的动态监管与评估调整,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5)论证分析
论证分析部分需从多维度评估用地修改的潜在影响,依据上位规划和专业标准开展系统性分析。重点包括:交通方面,分析地块修改对路网结构、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及公共交通可达性的影响;市政方面,评估供水、排水、供电及通信设施的承载力与兼容性;景观方面,考察城市风貌、绿化系统、视觉通廊及文化遗产保护;环保方面,聚焦生态敏感度、污染控制、噪音及碳排放影响。最后,综合上述分析得出结论,明确修改方案的可行性、风险点及优化建议(如调整用地比例或增设缓冲措施),确保规划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和主管部门要求。
5、方案报批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编制后的《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综保单元局部地块(综合保税区地块局部)修改方案》市政府报批工作。
二、拟选取规划编制机构资格的要求
1.项目编制机构营业执照应具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项目编制机构应委派2人以上(含2人)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规划高级工程师资质。
3. 项目编制机构规划编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营口客观实际情况,掌握国家省市法律规章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4.规划编制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后期配合甲方完成规划报批和报批后持续技术服务工作。
三、项目完成天数及递交成果
控规编制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自然日内形成最终成果。
递交成果:《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综保单元局部地块(综合保税区地块局部)修改方案》汇报材料、修改方案报告(Word及6份纸质版)、规划方案(Dwg版本);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专家审查和网上公示文件。
四、规划编制费用及付款方式
1.编制服务费上限:100,000.00元
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自然日内形成初步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最终经市政府批复通过后支付余下20%。
3.控规修改项目报价有效期
从2026年4月30日15:00时至2026年5月1日15:00时,历时1个日历日。
五、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文件,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为“《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综保单元局部地块(综合保税区地块局部)修改方案》编制项目”。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a.有加盖公章报价单原件扫描件;b.规划编制机构营业执照;c.加盖公章的城乡规划师或规划高级工程师人员执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报价文件以加密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加密邮件之外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5.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 附件:
- 附件:报价单.doc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