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选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需求说明

发布日期:2026-02-28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一、服务内容: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二、预计服务时间:1年。

三、服务费上限:6万元/年。

四、报价有效期:1个工作日(2026年2月28日9时至2026年3月1日9时)

五、服务内容:

1.接受委托,就管委会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接受委托,对管委会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接受委托,拟订、审查、修改管委会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4.接受委托,代理管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5.接受委托,参与处理管委会民事、经济、行政及其他纠纷,拟定、审查、修改行政复议答复、检察建议回复等法律文书;

6.接受委托,参与管委会重要的商事谈判,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六、拟选取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律所规模:

要求律所正式工作人员在50人以上。

2.服务团队要求:

要求提供服务团队4人以上(不含实习律师),平均执业年限10年以上;要求团队内律师具有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要求团队律师具有为国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3.时间要求:

要求工作日30分钟响应,3小时到达;法定节假日1小时响应,5小时达到。

七、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命名为“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选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报价”。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附件所示的报价单。

4.报价文件中应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扫描报价文件原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资格要求需提交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方式文件、承诺书等,并加盖公章。

6.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单.docx

联系人:沈军

联系电话:0417-665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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