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选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需求说明
发布日期:2026-02-28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一、服务内容: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二、预计服务时间:1年。
三、服务费上限:6万元/年。
四、报价有效期:1个工作日(2026年2月28日9时至2026年3月1日9时)
五、服务内容:
1.接受委托,就管委会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接受委托,对管委会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接受委托,拟订、审查、修改管委会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4.接受委托,代理管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5.接受委托,参与处理管委会民事、经济、行政及其他纠纷,拟定、审查、修改行政复议答复、检察建议回复等法律文书;
6.接受委托,参与管委会重要的商事谈判,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六、拟选取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律所规模:
要求律所正式工作人员在50人以上。
2.服务团队要求:
要求提供服务团队4人以上(不含实习律师),平均执业年限10年以上;要求团队内律师具有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要求团队律师具有为国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3.时间要求:
要求工作日30分钟响应,3小时到达;法定节假日1小时响应,5小时达到。
七、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命名为“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选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报价”。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附件所示的报价单。
4.报价文件中应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扫描报价文件原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资格要求需提交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方式文件、承诺书等,并加盖公章。
6.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沈军
联系电话:0417-665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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