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牛山大街南、西源路东地块开展土地价格评估工作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需求说明
发布日期:2025-11-04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一、选取机构数量及项目概况
选取机构数量:我分局选取2家评估机构
项目概况:对自贸区内1宗土地,位于金牛山大街南、西源路东,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44895.62平方米;按照“弹性年限出让”实施办法,使用年限10年开展土地价格评估工作。
二、拟选取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5.截至2025年11月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评估天数及递交成果
时间:5个工作日。
递交成果:评估报告4套,电子版1份。
四、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上限:20000元。
2、付款方式:提供评估报告及发票后,支付全部费用。
五、报价有效期:
从2025年11月4日15:00时至2025年11月5日15:00时,历时1天。(一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文件,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为“1宗土地价格评估报价单”。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a.有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原件扫描件;b.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邮件之外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5.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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