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营口自贸区内已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6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第十九条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现将营口自贸区域内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备案编号

经营地址

1

营口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类

(小型车维修)

008817202605250000001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青花大街西79号2号房

另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请各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要求及时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变更工作。联系电话:0417-665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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