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6年3月1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8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655007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澄湖西路89号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省八只猴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智能冷链仓储项目

营口市西市区西兴街33号

辽宁省八只猴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西兴街33号,总投资8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冷冻库及公共配套附属设施等,主要包括元宵和真空粽子生产线,产能为元宵550t/a、真空粽子200t/a。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集气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拆包配料、制馅过程产生颗粒物,该两类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码、包装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该两类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恶臭污染物,污水处理单元采取构筑物密闭,池体置于地下等措施,同时定期喷洒植物型除臭剂抑制异味产生与扩散,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天然气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气筒高度均符合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型油烟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经市政管网排入营口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最终经市政管网排入营口市西部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处理后,最终经市政排污管网接入营口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包装废弃物、元宵废边角料、元宵不合格品、肉筋等下脚料、废弃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植物型除臭剂废包装桶。包装废弃物、元宵废边角料、元宵不合格品、肉筋等下脚料、废弃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植物型除臭剂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水处理污泥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污泥)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生活垃圾桶,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水性油墨废包装、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制冷剂,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贮存点的设计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4、落实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附件: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