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4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省建设厅《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细则》要求,经安全生产许可审查专家组审查通过,现将拟批准的营口市兴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1、营口市兴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延期);
2、辽宁久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延期);
3、辽宁恒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延期);
4、辽宁东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延期)。
以上4家企业申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材料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7日。相关企业可自行查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实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417-6655008。
邮编:115000。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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