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8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近期对天元航材(营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类原料库房一、甲类原料库房二工程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已为企业发证,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 年 3月27日至 2025 年4月2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417-6655007
邮编:115000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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