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辽宁鹏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3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我局对辽宁鹏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提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起三个工作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销类别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辽宁鹏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 |
同意 |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实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417-6655008。
邮编:115000。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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