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辽宁鹏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9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我局对辽宁鹏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提出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销类别 |
注销内容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辽宁鹏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同意 |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实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417-6655008。
邮编:115000。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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