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在营口自贸区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的建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30


郭大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营口自贸区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我们将积极整合多方资源,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职能优势,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形成服务合力。同时,依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中介的力量,借助其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专业人才队伍,为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专业服务支持。​

此次试点工作将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原则开展。工作站成立后,将聚焦营口市域内企业和个人的实际需求,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从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侵权纠纷处理,到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转化运用等环节,提供全链条、全周期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和个人在知识产权领域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自贸区将加强对工作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对工作站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成效进行评估。根据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服务模式,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积累有益经验。​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为推动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