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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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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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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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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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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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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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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营口自贸区2025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各职能部门年度执法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营口自贸区监管执法能力和区域内市场主体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营口自贸区2025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规范、精准公正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风险和事故,确保营口自贸区全年各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紧抓实各行业各项监管。持续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细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优化执法方式,常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统筹执法力量,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充分利用营口自贸区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营口自贸区委内各监管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行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减少入企频次,为企业松绑减负。
(三)严执法、重实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对严重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诚信约束机制,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责任意识。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安全生产月”等各类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将安全、环保等知识宣传面扩大到全社会,全面提升群众风险责任意识,筑牢各类安全防线。
三、检查目标
(一)检查对象:
1.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和普通化工企业。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客运企业。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3.营口自贸区工贸行业重点生产单位(包含特种设备)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4.城镇燃气使用单位。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5.环保排污重点单位。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6.学校食堂、配餐单位、餐饮场所。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7.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8.消防重点单位。由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沿海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各部门职能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9.建筑工地。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10.牛耳广场经营摊位食品、燃气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重点节日期间,日常巡查。
11.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下发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具体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执行)
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备注: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详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重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建(构)筑物、厂区道路、电气设备、作业场所、动火作业、储存设施、雷电防护装置、安全设施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等合法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资格;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编制情况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在用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安责险购买和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
2.“两客一危”经营企业检查重点。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企业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电子运单工作开展情况;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资质和检测、证照及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3.工贸行业(包括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编制情况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管理部布置的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4项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储的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行业资质;所抽查设备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4.城镇燃气使用单位检查重点。
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要求,加强对燃气使用端石油液化气瓶、燃气灶具、燃气连接管、调压阀、私接“三通”、燃气报警器、用气环境、供气合同等监督检查。
5.环保排污检查重点。
建设项目环评手续情况检查;排放单位基本情况,许可证延续、重新申请情况检查;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检查;环境管理要求检查的其他事项。
6.学校食堂、配餐单位、小餐饮、牛耳广场餐饮经营摊位检查重点。
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是否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安全自查、后厨环境卫生、有害生物防治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小餐饮和餐饮经营摊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材料来源证明(进货凭证、商家营业执照)、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凭证。
7.消防安全检查重点。
消防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关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质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8.建筑工地检查重点。
各方主体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项制度、台账、隐患清单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基坑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市场监管局、综合监管执法支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人员,严格落实检查计划,将检查计划纳入具体工作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时,要合理安排检查对象,避免重复、交叉执法。要统筹安排计划,结合联合执法、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自贸区管委会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一并进行。
(二)着力开展精准监管执法。按照国家、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将上一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省市安委会检查通报的行业企业作为重点执法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三)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完善执法档案,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复查、销号要形成闭环,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多种类不同的震慑作用,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加强执法检查过程监督。按照“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十不准”“十严禁”规定,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执法行动,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明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监管执法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一企一档”。指导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一企一策”“一企一档”建立台账,做好工作材料归集,建立完善企业基础数据信息台账、安全检查基础档案和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从而全面掌握企业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六)进一步优化完善风险分级信用监管模式。要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归集营口片区域内各行业领域企业信息,研究建立适用于企业、并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通用分类指标体系。重点从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5方面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内容,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并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进行分级,并强化结果应用,对不同级别企业采取“从严监管”或“无事不扰”的管理模式。
以上执法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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