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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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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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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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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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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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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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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以下简称“营口片区”)制度创新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强化电子保函、保证金全过程监管,促进营口片区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营口片区管委会形成《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8日),欢迎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张扬,0417-6655108(工作日)
电子邮箱:dsqkk2@126.com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澄湖西路89号自贸区办公大楼6楼626室。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8号)、住建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相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省住建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全面推行保函保证的通知》(辽住建〔2017〕150号)及《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营政办发〔2018〕6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营住建〔2020〕387号)要求,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提升营口片区营商环境,强化电子保函、保证金全过程监管,促进营口片区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加强工程担保管理和保证金收缴工作,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和防范应对各类风险的工作部署要求,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推进工程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投保”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市场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巩固社会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文件制度规定,形成主管部门监管有效,不断提升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及 “互联网+工程担保”市场监管工作建设。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营口片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小型政府投资项目(不含涉密工程)的工程担保管理。
推行的工程担保管理的范围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工程质量保函。
四、主要做法
(一)系统建设
营口片区拟对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工程质量保函进行信息化管理,建设营口片区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营口片区内所有工程建设类项目的保函均应纳入营口片区的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查询、验真、跟踪、监管,以保证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执法部门等监管部门对工程担保业务进行有效监管,并保障受益人和市场主体各方利益。
(二)担保承担主体准入原则
1.确定担保承担主体
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业务的,可根据相关要求将各自业务系统接入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和营口片区的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开展有序竞争。对于银行保函,推荐采用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国有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对于担保机构,须提供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具有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工程担保赔付能力证明文件。
2.接入要求和信用评价
金融管理部门及各建设主管部门联合出台《工程担保平台实施意见》对担保机构的准入能力进行要求,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同时,应建立完善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体系,减少市场交易成本。监管部门规范工程担保机构工作和责任,建立工程担保机构登记推荐制度,在实施动态审核的情况下保证担保人选择担保机构信用可靠。
(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以及工程质量保函
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成后,市场主体应首先选择营口片区的担保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和工程质量保函。若市场主体已通过本企业开户银行开具保函,应及时登录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自行填报所需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程担保平台操作手册)
五、实施原则
(一)企业自主行使选择权原则
企业根据项目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保证金递交方式,如保函、现金、转账等方式,有关部门不得以行政手段干涉企业行为,相关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企业保证金递交方式。
(二)提高保函使用率原则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和竣工验收前引导施工企业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如建设单位主观意愿采用现金保证金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备。施工企业自行将现金保证金相关数据录入到营口片区的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予以留存。
(三)见索即付原则
为保障受益人权益,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申请开具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工程质量保函均应采用见索即付性质的银行保函,受益人只要提出索偿,并经过审核后,应立即予以兑付理赔。
投标保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提供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当投标人违约时则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提供的,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支付一笔合约金具体以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按规定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的担保形式。农民工工资保函全部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由出具担保的机构按约定承担代偿责任。同时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设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工程质量保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保修期内,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担保形式,当承包人未能按照建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按照保函约定或保险机构按照保单约定对发包人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或保险责任。
(四)不可撤销原则
在保函约定的有效期届满之前,除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外,保证人、被保证人和投保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撤保。
六、 制度创新
1.多函联办业务
投保人使用此功能时从投标保函开始按照业务阶段申请,开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才能申请履约保函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2.一函通办业务
投保人使用此功能时选择申请的保函种类,一次提交申请资料,银行根据保函种类及申请资料一次性出具多张电子保函,中标单位根据项目的进度在各个阶段点击启用各个阶段保函即可。
3.区块链见证
区块链见证功能,强化了申请人身份的准确性和金融机构的正规性,确保人证合一,杜绝虚假身份,又提高了电子保函的申请效率。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使用区块链技术,使得营口片区的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内外开具的电子保函信息能够互联互通。
4.企业信用风险预警
通过与第三方企业信用数据对接,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纳入到管理过程中,按照企业基础经营实力、企业基础竞争力、企业经营保障能力、企业履约风险评估和企业经营保障能力5大基础数据19个评价指标实时计算企业信用等级,实现市场主体差别化管理;并及时向金融机构提示风险预警,按照失信记录严重程度划分为预警等级。
5.保后跟踪、保后管理
通过对被担保人整体施工情况及其经营状况、主要责任人变化、财务状况、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工程完成情况及施工质量进行跟踪,以便及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七、保障措施
1.设置理赔事故评估中心
营口片区的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金融担保机构共同组成“理赔中心”负责收集、核损和定赔工作。同时,建立快速理赔机制,确保理赔结果公平,最大限度保障第三方或受害者权益。
2.理赔体系
平台运营机构和担保机构等组成赔款准备金工作组,负责资金的垫付、追偿以及监督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平台运营机构负责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赔款准备金来源由担保机构按照本项目涉及的保费收入的5%—10%计提资金,资金赔款准备金达到200万时不再追加计提资金。
项目启用理赔机制时,担保机构根据保函类型、保函性质以及保函条款进行先赔付后追溯;担保机构利用失信措施对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后期追溯。
3.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对于担保机构未能在第一时间对见索即付形式的保函进行赔付,营口片区的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应及时向市场主体进行公示,并记录到担保机构信用评价体系,性质严重的应上报金融管理部门暂停或停止担保机构的经营权限。
3.强化数据保密工作
各行业监管部门应要求交易平台开发商切实做好工程担保数据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透露数据。
4.加强舆论宣传
营口片区党群工作部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对工程保函的宣传,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工程担保管理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为实施改革提供良好的舆论基础。
附件1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程担保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1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
工程担保平台操作手册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1、使用浏览器打开网站http://39.106.38.212:8013进入工程担保界面,点击登录界面,投保人可选择两种登录方式(手机验证码、账户密码)购买保函。
如首次使用账户密码登录,需要点击页面下方“立即注册”,输入注册企业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密码)后进行注册登录。
2、投保人通过手机验证码/账户密码成功登录后,进入保函选择(多函联办、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工程质量支付保函)页面。
(1)多函联办:多类型保函联动办理,简化办理流程,如投保人在平台购买投标保函后中标该项目,可继续在平台申请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工程质量保函,无需二次验证投保人信息;
(2)投标保函:操作便捷,可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节省成本;
(3)履约保函:操作便捷,可替代缴纳质量保证金;
(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操作便捷,可替代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工程质量支付保函:操作便捷,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3、投保人选择所需购买保函种类后点击“立即申请”。
进去申请保函页面选择项目所在地、保函种类、担保机构后按以下操作进行购买保函。
(1)填写项目信息(项目标段、项目编号、保证金额等)、投保人信息、被保人信息;
(2)填写信息提交后,等待平台审核;
(3)审核通过后投保人支付保函开具费用;
(4)金融机构生成保单,返回投保人;
(5)投标人可选择在线申请发票(电子/纸质)。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施方案》【草案解读】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程担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施方案》【草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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