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自营委发【2023】6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7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有序放开,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作为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监管的重点难点,存在监管数据时效性不强、涉及人员复杂等情况,依靠原有监督检查模式很难对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实行有效实时监管。因此自贸区积极探索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创新模式,建立了以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实行对见证取样过程、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等活动进行全过程影像溯源,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思路

(一)方案建设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自贸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数字化建设,积极探索物联网、移动互联、GPS、生物识别、云计算、大数据、AI图像识别等高科技手段在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中的应用。

(二)方案建设目标

平台通过使用互联网实现管理部门及各参建单位信息的双向实时传递,将主管部门与各参建单位、监管各系统均架构在统一的业务架构平台上,各子系统为基于平台的业务组件,通过平台中的数据总线将各业务子系统互联,解决数据孤岛和业务协作性问题,系统能够在多种浏览器中运行,实现多种浏览器兼容,并实现如下五大目标:

1.建立行业承诺及诚信管理公示平台,配合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各检测公司的行业自律,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采集和监督各类违反承诺事项及行为,对违反承诺的机构做出相应的处罚,并通过诚信平台对外公示,逐步建立起优胜劣汰的行业良性竞争环境。    2.利用物联网二维码唯一性标识技术,记录样品信息,并对样品取样、送样过程进行GPS定位、拍照,实现对送检样品见证全过程跟踪,防止送检样品和进场材料不一致,确保检验样品的真实性,解决检测样品作假问题。    3.利用互联网和视频技术,实现检测过程的可视化追溯。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试验室和检测现场的关键位置安装监控视频,对检测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并通过视频处理技术,实现视频录像与试验编号、视频时间、试验时间进行关联,方便查看整个报告的试验过程,解决检测过程作假问题。    4.利用物联网和数据接口,实现平台与检测设备的实时互联,实现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上传,利用大数据,实现数据修改痕迹的记录、比对、跟踪、告警,防止试验数据人为篡改,解决检测数据作假问题。    5.通过整合检测公司(机构)的检测业务系统,实现检测监管平台与检测业务系统的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共享,通过流程控制技术,实现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打印等操作控制。防止他人恶意伪造检测报告;同时采用二维码、电子加密等技术,通过移动应用(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实现报告的可验证、可追溯,解决检测报告作假问题。    采用物联网、移动互联、GPS、生物识别、云计算、大数据、AI图像识别等先进技术,将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有效嵌入系统中,建立一个完整的网络协同工作的监管平台。

(三)方案建设意义

本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全面将取样送检、试验检测、检测报告流程等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有效规范检测行为;实现全过程监督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自贸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管理效率;实现检测业务办公管理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全面提升检测机构管理水平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水平。规范工程检测的公正性、公开性、科学性,保障工程实体质量。

二、 具体实施做法

(一)建立自贸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

自贸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采用网络上传方式,采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设备、从业人员、检测数据及报告、见证取样及检测全过程影像追溯等数据信息,并运用大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功能对检测机构及工程项目检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预警,逐步建立检测单位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切实规范自贸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为工程检测行业监督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二)加强见证取样送检过程信息化管理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书面授权确定项目见证人员,施工单位应书面授权确定项目取样人员。见证、取样人员登录检测监管平台,按要求上传授权书且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方可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样工作。为确保建筑材料、制品、构配件等送检样品的真实性,杜绝见证取样虚假行为,工程项目应对取样送检试件植入、绑定、粘贴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并按照数据上传要求将试件信息、人员信息、人脸识别验证照片、见证取样地理位置信息及相关过程影像资料及时上传至检测监管平台,保证试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检测试验信息化管理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管理系统,检测系统应覆盖所有检测项目和检测流程,要实现对钢筋原材料及连接件、混凝土试块等力学性能试验的数据曲线自动采集,并且将检测数据、试验曲线、检测报告及时上传至检测监管平台。

三、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培训

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参建单位能够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确保自贸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能够顺利运行,保证采集数据的时效性、公正性、公开性、科学性。

2.做好经验总结

积极探索实行工程检测信息化监管的制度创新模式,及时总结创新经验,进一步完善检测监管平台功能模块的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应用成果,争取向全国、全省复制推广。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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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实施方案》-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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