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加强类金融机构监管,创新退出机制,为自贸区发展打造好的营商环境》(第14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30

李成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类金融机构监管,创新退出机制,为自贸区发展打造好的营商环境》提案,已交营口片区管委会办理,收到提案后,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营口片区类金融机构监管基本情况

自2020年起,根据省、市金融局的工作安排,营口片区持续开展类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工作。营口片区高度重视该项任务,并通过多种方式联合开展对区内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一是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为落实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在对类金融机构整顿规范期间,自贸区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再办理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的登记业务。

二是根据工作安排,营口片区通过督促企业自查和实地现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对区内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及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六类金融机构进行了风险排查,并引导空壳企业、不符合行业监管规定的企业履行市场退出手续。该项排查工作的结果已由省金融局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三是了解区内类金融企业的经营情况与经营意愿,并会同省金融局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有意向继续经营,且愿意纳入省金融局检查与监管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在省金融局为接受现场检查的企业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后,营口片区协助企业按照意见书中的内容开展自我整改工作,同时协助没有经营意愿、且不愿意接受现场检查的企业履行退出市场流程,办理了公司主体注销登记业务。

四是对没有明确前置许可要求的存量类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筛查,并配合省、市金融局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工作安排,营口片区从区内存量企业的注册名称与经营范围入手,重点关注名称与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理财”“财富管理”等较为敏感字样的企业,将工商、税务信息筛查与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结合,多角度摸清类金融机构的底数,在确定哪些是空壳、失联类型企业的同时,对开展业务的企业进行细致调查,保证区内无金融风险隐患。同时也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于长期不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为其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意见,引导企业履行退出市场流程。

五是履行企业吊销程序,对部分类金融企业做出集中行政处罚处理。为实现金融环境优化,防范潜在风险,营口片区针对“空壳”、“失联”等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类金融企业,拟推出“强制注销”创新举措,强制该类企业退出市场。但经与片区内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监管执法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深入探讨与论证后发现,因涉及企业经营问题,该项举措风险较大,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因此,营口片区对该项工作的模式进行了优化,通过对不符合《公司法》监管要求的企业,启动了吊销程序,进行集中吊销处理,实现类金融机构的退出。目前营口片区对满足以上条件的25家类金融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实施了集中吊销。

二、营口片区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营口片区将继续努力,以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为目标,不断加强对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能力与水平,促使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金融保障。因此,营口片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金融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类金融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营口片区将根据省、市金融局的工作安排与相关行业监管的要求,配合开展对特定经营范围与特定注册名称企业的整顿工作。营口片区将继续采用多种方式联合取证的方式,从工商登记信息、纳税信息、网络舆情、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多方面着手,切实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做到摸清底数,加强区内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建立起类金融机构的分类处置机制。根据前期的工作积累与未来的工作安排,营口片区将参照已有行业监管规定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对暂无行业监管规定的区内存量类金融企业开展分类处置。对于能够联系上、有纳税记录、有社保缴纳记录、具备存量业务且不涉及非法集资业务的类金融企业,要求其说明企业开展的业务类型与业务内容,并引导其按照现有相关规定进行自我约束与整改,同时营口片区加强日常监管,做到“一户一档”,保证区内金融稳定与安全;对于能够联系上、有纳税记录、有社保缴纳记录、但不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业,营口片区将对企业申明利弊,引导企业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进行企业名称与经营范围的变更,取消名称与经营范围中特殊行业的字样,继续开展正常的经营业务;对于无法取得联系,或连续1年无纳税记录、无社保缴纳记录的企业,拟参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中对“非正常经营类”中“失联”和“空壳”的定义,将其暂定为“失联”、“空壳”企业,营口片区将推动这一类企业通过变更或注销的方式退出市场。通过以上方式对行业进行分类处置,推动自贸区内类金融企业的规范运营,并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三是提高自贸区金融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激发更多市场主体活力,营口片区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营口片区将会同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口中支、营口银保监分局,继续发挥自贸区“三贷”中心的作用,充分发挥自贸区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降低企业的融资门槛与融资成本。此外,根据年初印发的《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市金融局的指导下,营口片区将继续做好对区内企业上市意向的培育与拟上市企业的服务。特别是目前区内天元航材(营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处于上市辅导的紧要阶段,营口片区将充分利用好新一轮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机遇,全力支持企业的上市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自贸区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对自贸区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以后继续关心和支持自贸区工作,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营口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艺璇(电话:)18840710421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 附件: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