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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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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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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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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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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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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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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自贸区营口片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委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 以落实好国家、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主线,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职尽责,提高公开质量、强化服务职能,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
牵头部门: 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 党群工作部、综合协调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2.强化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讲和推送工作, 将各级政府及营口片区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区内企业。
牵头单位: 党群工作部
责任部门: 制度创新与营商局、经济发展服务局、综合监管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快对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牵头部门: 综合协调局
责任部门: 高新区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以政务公开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信息公开。结合我区实际,聚焦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加快构建具有自贸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集中精力抓项目建设,加快老、原、新结构调整。围绕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等,公开相关政策举措、工作动态、实绩成效等信息。
牵头单位: 经济发展服务局
责任部门: 委内各部门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2.加强助企纾困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企业帮扶政策公开力度,集中发布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动态。
牵头部门: 制度创新与营商局、经济发展服务局
责任部门: 委内各部门
完成时限: 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3.加强推进营口沿海经济带发展信息公开。围绕全省一圈一带两区发展布局,结合营口片区实际,全面公开沿海经济带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以及相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进展情况等。
牵头部门: 经济发展服务局
责任部门: 委内各部门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4.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12345热线平台等,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牵头部门: 制度创新与营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综合监管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5.加强涉及税费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纳税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财政部门要做好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
牵头部门: 财政局
责任部门: 税务局
完成时限: 2022年6月底前
6.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集中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和政策咨询服务。
牵头部门: 经济发展服务局
责任部门: 规划建设局、综保区管理局、科技城公司
完成时限: 2022年6 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深入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1.提升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在深入贯彻落实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基础上,围绕国家相关部委新出台的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牵头部门: 综合协调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分局
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前,长期坚持
2.规范公开惠民惠企信息。及时公开涉企补贴申报信息和相关政策解读,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助推企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 财政局
责任部门: 制度创新与营商局
完成时限: 2022年 11月底前
(二)推进政策文件规范公开
1.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加快完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牵头部门: 制度创新与营商局、综合协调局
责任单位: 委内各部门
完成时限: 2022 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结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围绕政策背景、工作目标、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图表图解等政策解读形式。
牵头部门: 综合协调局、制度创新与营商局
责任部门: 委内各部门
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3.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要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牵头部门: 制度创新与营商局、综合协调局
责任单位: 委内各部门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4.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12345热线平台、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牵头部门: 制度创新与营商局、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提升公开平台集约化水平
按照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加强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力争做到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打造一体化信息发布平台、互动交流平台、在线服务平台、技术和数据支撑平台。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责任部门: 党群工作部
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前
(二)推进互联网公开平台IPv6改造
全面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IPv6改造。
责任部门: 党群工作部
完成时限: 2022年8月底前
(三)强化信息发布审核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 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做好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 党群工作部
责任部门: 综合协调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保密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 审查,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 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牵头单位: 综合协调局、党群工作部
责任部门: 委内各部门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牵头部门: 综合协调局、党群工作部
责任部门: 委内各部门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综合协调局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委内各部门业务工作的指导,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三)认真做好工作落实
综合协调局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于6月底前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