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自贸区试验区河口开发区配套热电供暖的建议》(第 1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30


杨金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自贸区试验区河口开发区配套热电供暖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6年,在自贸区成立前,当时高新区响应营口市号召,推动了委内燃煤锅炉取缔工作,并在当年完成了委内所有燃煤锅炉取缔,同时协助委内有用气、供暖需求的单位完成了管网改造,享受了当时市里为推动此项工作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免场区外管网配套费用等),并在当年年底发放了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每台锅炉每吨1万元补助)。

现我委已与热电公司、电业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热电方面,西市工业园河口园区供暖管网没有覆盖,经热电集团进行供热管网设计研究,如将该区域予以供热管网覆盖,需要从得胜

路与青花大街交叉口华能二期DN1200处接入,以科园路为中心,东西辐射铺设一级管网并建设换热站。其中,一级管网费用除由并网的企业按供热配套费57元/平方米交纳外,剩余部分由供热企业承担,换热站及二级管网建设费用需由并网企业承担,经热电集团调研,由于该区域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实行“煤改气”,有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意愿的企业较少,且供暖企业资金困难,暂时无法做到对该区域的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电业局方面,据了解,目前无相关优惠政策。

经我委调查了解,域内现有一家具有相关资质,可以生产经营电锅炉的企业,费用约每千瓦700-800左右,电价均价约为0.33元,可做为企业解决采暖问题方式。后续,我委将继续关注该区域的供暖情况,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并争取列入改造计划,解决部分企业集中供热需求。

最后,特别感谢杨金库代表对自贸区给予的特别关注和建议,针对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区将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形成长效机制。并以此为契机,通过改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区乃至营口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梁冰(电话:)13604178666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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