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条例”通过!官方解读5大亮点!

发布日期:2018-08-03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2018年7月25日闭幕的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该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在省人大常委会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戈平对此进行了介绍。省自贸办专职副主任王恩滨出席并作了新闻发布。



细看条例五大亮点
《条例》共九章六十三条,在具体内容上,呈现出以下亮点:
一是明晰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原则和任务。《条例》紧扣辽宁自贸试验区的定位,充分体现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是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条例》突出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立法理念,规定“自贸试验区应当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管理高效、依法行政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省人民政府、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片区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三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为了鼓励改革创新先试先行,《条例》规定自贸试验区应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创新创业制度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同时,为促进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持续创新预留了空间,侧重体现了基础性、方向性的政策导向。

四是建立完善改革创新保障机制。为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改革创新动力,《条例》明确了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投资主体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内创新开展各种投资活动。为减轻创新失误的压力,《条例》还规定,建立健全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规范容错实施程序。

五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条例》强调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对接,规定公开管理机构的权责清单;建设统一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依法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省自贸办专职副主任王恩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辽宁自贸试验区自去年4月份挂牌以来,紧紧围绕国家赋予的战略定位,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四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核心,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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