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证照分离”赋能 助推营口自贸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证照分离”赋能  助推营口片区高质量发展

近日,营口自贸区按照告知承诺方式,为辽宁筑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企业当场就拿到了认定许可证。这也是营口自贸区实施新一轮“证照分离”改革后以告知承诺方式发放的首张许可证,企业实现了当日申请当日核发,营商环境的“自贸速度”再次让企业欣喜。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全国实施新一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证照分离”改革带给企业的便利有多大?

辽宁筑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有感而发:“改革前,办理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需要进行现场技术评审,理论上需要3个月时间。改革后,通过告知承诺,我们当天便能拿到了许可证,并在2个月内顺利通过后置现场技术评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极大方便。”正是“证照分离”改革让企业的准入时间从至少3个月缩短为1个工作日。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证”和“照”是企业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的两把“金钥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无须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但对于需要许可的经营活动,光拿到“照”还不够,还需要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才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少企业家反映:“经过前几轮‘证照分离’探索改革,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低了,领取营业执照比较便捷,但‘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将赋予经营资格的“证”与登记企业身份的“照”分离开来,把政府部门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其本质就是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循序渐进推动改革。

按照此次改革部署,国务院印发了“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两张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在“全国版”清单中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共计120项,占比达23%,较去年自贸试验区试点的15%提高了8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自贸试验区又加大改革力度,增加了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共计69项。

营口自贸区聚焦试点任务,经过自主改革创新,又在此基础上将3项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7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6项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大幅提高了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营口自贸区辽宁红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改革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需要提交安全管理员从业资格证书,需要2个月时间考取,改革后,告知承诺的方式当天申请当天就核发,真正打通了企业正常经营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营口自贸区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的企业已有24家。

但“证照分离”绝不是只“放”不“管”。营口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张雪松介绍:“随着改革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大量涌现,‘证照分离’使原来的‘重审批轻监管’模式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因此要求我们对监管方式探索变革。信用监管作为新型监管手段,是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制度创新。”

目前,营口自贸区已经全面实施“诚信自贸区”战略,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政务诚信评价及全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探索形成政务诚信评价“地方标准”,并针对企业进行信用差异化监管,力求真正做到“有求必有应,无事则不扰”。

据营口自贸区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我们率先建立了《营口自贸区重点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将企业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B、C、D共4类,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抽查频率。”

今年,营口自贸区坚持以“证照分离”改革引领制度创新,通过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创新成果不断丰富。截至目前,已累计形成创新经验210项,在全省复制推广62项,在全国复制推广3项,在国务院部级联席会议简报上推广2项。其中,围绕“证照分离”改革形成的“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与网络发行备案联办”创新经验获国务院第六批发文复制推广。

“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力争以证照分离‘小切口’促动政府职能转变‘大成效’,持续推动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可预期性。”营口自贸区制度创新与营商局局长杨明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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