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自贸区2020年-2021年路灯改造工程等6项工程结算审核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需求

发布日期:2022-01-04  来源:财政局  点击量:

一、服务内容:

1、自贸区2020年-2021年路灯改造工程结算审核,审核标的额为3651067.84元。

2、综保区辽宁龙泽糖业有限公司配套污水管线及检查井工程结算审核,审核标的额为29885.64元。

3、新联大街与澄湖西路电子屏幕维修工程结算审核,审核标的额为47739.2元。

4、增设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工程结算审核,审核标的额为115071.6元。

5、四道沟村排水工程结算审核,审核标的额为75585.03元。

6、营口综合保税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瑞科)自来水新装工程预算审核,审核标的额为63836.26元。

二、预计总工作天数:6天

三、服务费上限:18397元,

四、报价有效期:1天(2022年1月4日16时40分—2022年1月5日16时40分)

五、服务机构要求:

1、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3、审核机构应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进行造价审核;

4、审核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审核报告。

六、报价材料要求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为“自贸路灯改造等6项工程审核服务费”。

3、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原件扫描件(见附件)、审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诺书,上述要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4、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七、注意事项

1、在此次有效报价中,第三方服务机构报价低于平均报价50%的,不具备本次项目服务资格。

2、第三方服务需求方有权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报价合理性提出质疑,同时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24小时内出具关于完成本次工作成本明细等书面材料,若不响应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工作。

附件——报价单.docx

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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