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出让自贸区辖区内3宗土地评估测算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求说明
一、选取机构数量及项目概况
选取机构数量:我分局选取两家土地评估机构
项目概况:海澜街北、科院路东地块(面积为39970.05平方米)
ZMQ-ZQGYY-36-1地块(面积为9931.3平方米)
ZMQ-ZQGYY-42地块(面积为17551.16平方米)
二、预算项目
土地评估测算服务项目:三宗土地评估金额上限85000元。(取所有符合资质的评估机构中最低报价为选取的2家机构最终价格)
三、资格、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5.依法注册成立并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关于已完成备案土地估价机构的公示》中的评估机构。
6.截至2021年12月2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评估天数及递交成果
评估时间:评估天数为4个工作日。(如遇不可抗力可适当延迟)
递交成果:每宗土地评估报告4套。
四、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提交土地评估报告后,支付全部费用。
2、土地评估报价有效期:
从2021年12月21日16:00至2021年12月22日16:00时,历时1天。
五、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文件,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为“拟出让自贸区辖区内3宗土地评估测算服务项目”。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a.有加盖公章的评估服务项目费报价单原件扫描件;b.评估资格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包邮件之外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2021年12月21日
- 附件: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