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0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2020〕65号)等相关规定。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 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得胜路-澄湖西路,西至海滨,北至滨河大街,南至新港西大街,总面积29.96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围绕港口核心战略资源和营满欧大陆桥,重点发展商贸物流、跨境电商、科技服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构建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努力建设辽宁乃至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制度创新示范区和产业转型升级先导区。

重点发展物流商贸产业、金融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旅游健康产业。

(二) 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澄湖西路89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文鹏

联系电话:0417-6655218

(三)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碧桂园御长白3-1-110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641974095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建议:

(2)对规划实施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对规划方案优化调整的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五)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澄湖西路89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②电子邮件地址:ykzmqscjg@sina.com

(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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