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片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参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通过“营口政务服务网”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丙级,工程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属于部级权限的应按程序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属于部级权限的应按程序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1)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2.自2024年4月1日起,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的企业(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可通过营口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yingkou.gov.cn/),根据资质类别,在网站首页搜索栏搜索选择相应“证书换领”事项进行办理。企业申报时资质需为“有效”状态,在片区受理“证书换领”事项后,一般当日办结。“证书换领”获批准并生成新资质证书时,原资质失效作废。也可选择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将证书换领和延续申请一并通过对应的“延续”事项办理。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届满的,应在本通知发布60日内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

4.换领资质有效期为1年,从换证获批准之日起算。企业换证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项不得办理重组分立、吸收合并、跨省(市)变更等业务,需延续通过后,才能申请办理。

    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docx

联系电话:0417-6655008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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