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口可乐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30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655007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澄湖西路89号
邮 编:11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粮可口可乐辽宁(中)饮料有限公司乳制品饮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新联大街135号 |
中粮可口可乐辽宁(中)饮料有限公司 |
辽宁三慧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新联大街135号,总投资4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9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170992.4平方米,改造后现有生产线产品种类增加乳制品饮料,其他类型饮料种类保持不变,Costa咖啡系列饮料产能降低170.67万标箱(0.81万吨),整条生产线产能保持22万t/a不变。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主要成份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各构筑物进行封闭并留有呼吸口,各呼吸口的废气经专用管道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恶臭气体处理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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