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查结果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

发布日期:2023-06-07  来源:行政审批局  点击量:

关于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查结果的公示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现将批准的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2日,相关企业可自行查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实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417-6655018。

邮编:115000。

 

 

2023年6月7日

 

  • 附件: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