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9  来源:行政审批局  点击量: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有关规定要求,经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专家组审查通过,现将拟批准的辽宁爱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辽宁爱电科技有限公司(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3.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增项。

以上1家建筑业企业申报等级资质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5日。相关企业可自行查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实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417-6655008。

邮编:115000。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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