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综合保税区中心监管仓及保税加工公共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编制实施方案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单位)的需求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08  来源:辽宁渤海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点击量:

一、   编制内容

对营口综合保税区中心监管仓及保税加工公共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编制实施方案。

二、拟选取编制机构资格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工程咨询资格需要在国家平台的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供近三年内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扫描件并盖公章)。

2、编制机构应委派具备注册咨询师的编制人员,依据国家、行业规范进行编制;

3、编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掌握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4、具备独立营业资格且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址均在营口市区范围内(提供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三、编制天数

预计工作天数为3天。

四、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编制费上限为5万元,提供成果后按合同约定付清。

五、   编制报价有效期

从2021年9月8日14:00时至2021年9月9日14:00时,历时1天。

六、 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文件,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为“营口综合保税区中心监管仓及保税加工公共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价”。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a.有加盖公章的编制报价单原件扫描件;b.编制机构执业资格证明文件;c.编制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以加密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加密邮件之外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5、需求方有权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编制进度进行监督,3日达不到完成编制要求的需求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


辽宁渤海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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