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 考试(面试)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07  来源:自贸区  点击量:
为适应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按照市编委的有关规定,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营口片区”)决定,通过公开考试(面试、考察)的方式,从我市各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选拔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拔职位
此次公开考试选拔共设置职位11类,计划选拔18人,其中:工商1人、食药监1人、安监2人、质监2人、规划建设3人(含土地使用监督、交通运输)、环保2人、文广体新1人、知识产权1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2人、金融2人、劳动监察1人(详见附件1《职位信息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营口市各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工勤编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3.具有公开考试选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根据机关年龄结构及岗位职责需要,本次考试选拔,报考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77年11月7日后)。
5.身体健康。
(三)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相应职位要求的3年及以上执法办案工作经历,或具有符合相应职位要求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职位信息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一) 发布公告
在营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ykrc.com.cn)、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lnyk.lss.gov.cn)、中国(辽宁)自由 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官网(http://www.ykftz.gov.cn/)、“营口自贸区”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公开选拔信息。
(二) 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2.报名地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2楼201房间(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05号,3路公交车终点站院内)。
3.报名及初审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推荐表(附件2)、荣誉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自备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3张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签署姓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参加选拔人员所填写《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考试选拔人员报名推荐表》的信息要准确无误,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选拔资格。
(四)开考比例
各考试选拔职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因特殊职位、专业限制等情况,开考比例低于1:2的,由本次考试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事宜。
(五)面试通知单
报名并通过初审者,将由本次考试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面试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
(六)考试(面试)
1.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岗位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
2.考试(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七)加分项
1.具有相应职位专业的硕士学位加3分;博士学位加5分。(取最高加分项,不重复加分)
2.具有相应职位省级荣誉证书的加3分;国家级荣誉证书的加5分。(取最高加分项,不重复加分)
3.具备以下全国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与以下相关)的,加5分。(取最高加分项,不重复加分)
人力资源师、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律师、注册土地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审计师。
4.具备报考岗位需要的市、县(市、区)级相关部门执法办案工作经验的,每年(按整年计算)加0.5分,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八)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考试(面试)成绩+加分项,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选拔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者,参照考察情况决定录用人选(考察情况将参考原单位职务、以往工作实绩、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获奖情况以及各类资格证书等方面)。
(九)组织考察
计算总成绩后,由本次考试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拔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及加分项进行复审核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试选拔条件的、个人信息报告不真实的、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其选拔资格。
由于考核不合格以及本人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本次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它要求
1.在公开选拔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考试。
2.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同时,要及时关注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营口自贸区”官网及官方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由营口片区党工委工作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3660044。


附件1:《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考试(面试)选拔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附件2:《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考试(面试)选拔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联系人:胡兴宇    联系电话:3660017   18804174567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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