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自贸区
-
发布日期:2024-01-25
-
成文日期:2024-01-2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公告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智慧工地建设创新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营口片区建筑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应用及监督管理,提升工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形成《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智慧工地建设创新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间(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5日),欢迎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张扬,0417-6655108(工作日)
电子邮箱:454973188@qq.com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澄湖西路89号自贸区办公大楼6楼626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智慧工地建设创新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住建〔2019〕131号)等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应用及监督管理,提升工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出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思想,以政策标准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为牵引,推进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落实“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鼓励自贸区范围内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实现智慧工地建设。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推荐参与鲁班奖、优质工程(世纪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等评奖评优活动。
三、工作目标
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通过对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等关键要素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提高数据获取的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来源和决策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将“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最终实现互联协同、全面感知、辅助决策、科学管理。
四、具体举措
(一)人员管理
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开工前在工地人员出入口安装并启用实名制考勤设备。工地端人员管理功能模块宜包括:劳务管理、考勤管理,教育培训、诚信管理、人员定位等。
(二)安全管理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宜具备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即时采集录入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和隐患闭合管理的能力。工地端安全管理功能模块宜包括:安全风险管控、安全巡检、隐患排查、隐患随手拍等。
(三)质量管理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宜具备通过智能移动终端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能力,实现施工质量问题的全流程在线管控。工地端质量管理功能模块宜包括:施工图信息管理、检验检测、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监理协同、旁站管理、标养室监测等。
(四)视频管理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宜在开工前于人员实名制通道、车辆入口、制高点、主干道、材料堆放/加工区、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面、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部位等关键位置安装并启用视频管理设备。工地端视频管理功能模块宜包括:视频监控、AI识别、车辆识别等。监控点的位置应结合项目平面图可直观显示。
(五)文明施工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根据《全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17〕62号)执行环境监测工作。工地端文明施工功能模块宜包括:环境监测,自动喷淋、冲洗监测等。
(六)机械设备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宜建立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台账,并对设备运行进行监测。工地端机械设备功能模块宜包括:起重塔吊监测、施工升降机监测,卸料平台监测、智能螺母监测等。
(七)危大工程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宜结合工程情况及进度节点,安装并启用高支模、深基坑监测系统,实施要求应满足省市相关规定。工地端危大工程功能模块宜包括:危大工程管理,高支模监测、深基坑监测等。
(八)生产管理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宜在施工现场安装智能广播,自动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将项目日常进度、施工记录等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有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生产情况。工地端生产管理功能模块宜包括:进度管理、施工记录,智能广播、形象进度快闪等。
(九)BIM应用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宜将施工管理和BIM技术相结合,实现BIM模型轻量化应用。工地端BIM应用功能模块宜包括:模型管理、模型沙盘、工序动画、BIM资料、BIM族库等。
(十)工地大脑
鼓励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宜建设工地大脑(指挥中心),呈现人员、机械设备、物料、安全、质量、环境等工地各要素的状态和关键数据,能够针对预警事项一键处置闭环,提高现场管理效率。
五、管理要求
(一)鼓励实施范围内新开工工地,在开工后三个月内,按智慧工地平台建设要求完成设备安装与数据接入。
(二)鼓励实施范围内在建工地,自行选择供应商进行设备采购、安装、智慧工地平台搭建和系统调试,并接入自贸区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三)建设单位对“智慧工地”建设和管理负总体责任,鼓励建设单位在经费保障方面支持智慧工地平台建设,确保智慧工地按时建立且正常运转发挥实效,涉及费用可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列支。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智慧工地”建设和管理负主要责任,自行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服务优质的项目智慧工地系统集成服务商,做好智慧工地设备保障维护及系统的日常应用。
(五)监理单位应对“智慧工地”建设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智慧工地内容,将智慧工地建设和运行情况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管委会明确专门部门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探索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级管控架构,加强企业自我监督、自我治理能力。
(二)明确企业责任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智慧工地建设负总责,制定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符合现场的智慧工地建设方案,有效组织开展应用。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并有效应用于施工现场实际管理。
(三)严格过程监管
将智慧工地建设情况纳入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内容,量化智慧工地建设情况。同时将加大督促通报力度,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及时、推进效果不理想的项目进行重点约谈或适时通报,确保我区智慧工地建设有效开展。
(四)全面宣传引导
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宣传力度,结合建设领域各类交流会、培训学习、观摩活动、数字建设等各类宣传渠道,及时传递智慧工地建设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效益,深入宣传智慧工地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重视智慧工地建设的舆论氛围,努力扩大智慧工地在建设领域乃至全社会的影响力,助推各项目、各专业建设队伍的智慧工地建设发展,促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相关文件:
- 附件: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