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营口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4-01-15

为有效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营口综合保税区对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营口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形成《支持营口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编制质量,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3日通过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1月13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相关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支持营口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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