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自贸区(高新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18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自贸区(高新区)洪涝、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园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科学防汛、防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防汛、防台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工作安排,结合自贸区(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营口自贸区(高新区)区域内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四、汛情分析

营口自贸区(高新区)位于营口市城区西部,地区地势平坦,地面高程为3.2米,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多风少雨,夏季炎热降水集中。年平均降水量620毫米,年度分配不均,全年降水大部分集中在7、8月份,占全年的70%。

五、重点防汛、防台部位

域内综保区、中央商务区、永远角区域、站前、西市工业园区域、新洪源周边区域、辽河入海口、海防堤、西部污水处理厂、泵站、民兴河、四道沟及在建建筑工地为重点防汛、防台区域。

六、总体目标

本预案主要防护目的:做到域内道路大雨以下不积水,暴雨能够在短时间排出路面积水,建筑物等重点部位不受淹;确保汛期供水、供电等配套设备不中断,交通正常;确保人民财产不受损失。

最终目标:一是确保域内重点目地段内不出现损失;二是确保汛期不死伤一个人;三是在发生险情时能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解读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解读人:李富恒

办公电话:0417—6655175

政策文件:辽自营委发【2022】5号(营口自贸区(高新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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