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三贷”中心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28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合营口自贸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联合营口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营口监管分局特制定该实施意见。

二、主要支持对象及范围

(一)“首次贷款中心”用于为营口自贸区内从未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首次贷款提供对接渠道。

(二)“绿色贷款中心”用于为营口自贸区内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的企业,发放绿色贷款提供对接渠道。

(三)“科创贷款中心”用于为营口自贸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放科创贷款提供对接渠道。

营口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三贷服务中心”模块提供“首次贷款中心”、“绿色贷款中心”、“科创贷款中心”白名单企业目录与查询服务。

三、重点解读

(一)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

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获取自贸区“三贷”中心的相关信息并享受服务。

营口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自贸区“三贷”中心线上入口,提供主体信息发布、融资需求对接和统计监测等服务。营口自贸区政务服务大厅同时设立自贸区“三贷”中心线下服务区,对外提供政策宣传、业务登记和受理服务。

(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

人民银行对自贸区普惠金融、绿色信贷、科技金融的发展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

(三)发挥监管政策导向作用

银保监局通过监管评价,对积极参与自贸区“三贷”中心的商业银行给予正向激励。

(四)建立信贷“绿色通道”

入驻自贸区“三贷”中心的商业银行,指定专门团队为企业服务,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加大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合作,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产品与服务。

(五)加快信用信息共享

深化数据开发利用,依托营口市金融发展局与营口金小二平台建立健全涉企信息整合共享机制,提升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价能力,提高企业贷款可得性,防范化解风险。

(六)优化创新融资模式

鼓励各类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开展融资模式创新。对开展融资模式创新且形成案例的金融机构,优先参与营口市金融创新奖评选。

(七)加强企业融资能力建设

常态化开展金融政策宣讲、银企对接等活动,加强金融政策、金融服务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帮助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投融资规划和融资方案。

(八)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满足首贷、绿贷、科创贷条件,且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实现融资的企业,营口自贸区将于贷款期限结束后,给予0.5%贷款贴息及0.5%担保费补贴;对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实现融资的营口综合保税区企业,营口自贸区将于贷款期限结束后,给予0.7%贷款贴息。

对参保出口信用保险的营口综合保税区企业,给予5%保费补贴(小微民营企业保费已获得100%支持的除外)。

上述补贴每户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解读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解读人:刘菲

办公电话:0417—6655131

 政策文件:辽自营委发【2022】3号(关于建设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三贷”中心的实施意见)

  • 附件:
  • 视频: